l 科學頑童狂想曲: 抗命

科學頑童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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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十月, 2007

抗命

当今大马的报道令我心冷。

闹得热腾腾的林甘影片,现今该是高潮了吧。反贪污局指示投报者须提供吹哨者身份,要不然就等吃咖哩饭。西华处之泰然,我看决不是认命。

先处理反贪污局的指示。引用当今大马报道如下:

“反贪污局指出若两人拒绝反贪局的要求,将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的第29(c)条文。该条文指任何人若无法遵照反贪局官员的“任何法定的要求、通告、指示或需求”,都属触犯法律。”

很自然的,我们该会问:反贪污局指示两人务必透露吹哨者身份的要求是否合法?恰看当然不合法,这要看西华和志勤两人举报是否诚信十足。

西华和志勤两人的投报是否诚信十足?看西华如何说:他为了保护吹哨者,就算坐牢也在所不惜。我以为,两人在接获该影片后,选择公诸于世并向反贪污局投报,并在反贪局威胁下仍以维护影片提供者为先,透露出他俩人这次投保的动机是单纯的。我认为,西华和志勤两人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方有投报反贪局的举动。他们提供如斯惊人的司法丑闻证据,企图透过反贪局调查VK林甘与阿末法鲁斯幕后操纵高级法官的擢升以及法庭案件裁决的指控是否属实。这不就是成立反贪局的目的吗?可我们看到的是反贪局却只对提供影片者有兴趣。文中官员提及这是‘上头指示’,反贪局上头不就是我们尊贵的首相吗?

虽然两人兼为人民公正党党要,但在没有其他证据下,我不认为我们应将西华和志勤的投报视为具有政治预谋。我将两人的行为定位为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的行为,是正面的。他俩人都遵循合法途径,在法制内寻求贯彻三权分立的可能。因此,我看来他俩人诚信十足。This is a disclosure in good faith。

我实在没有办法,将反贪局官员透过公函给的指示/通告/需求/最后通牒看成是合法的。既然这指示不合法,西华和志勤两人何来犯法?不犯法却吃牢饭,是十分不合理的。

还有其他管道申述我们的权益吗? 我们不已经消耗了既有的合法管道吗?马来西亚政治气氛下所允许的申述管道,除了报警报反贪局报政党以便内部协商,就再也没有了。我们是个连集会和开 ceramah 都要警察批准的国家,示威不是合法的。你看到吗?除付诸于公民抗命,我们还有什么出路?面对着涉嫌干涉司法独立的执政党,我看来她早已失去执政的正当性。除了付诸于公民抗命,我们如何推翻她?

马来西亚没有可以把全部人民关起来的监狱。没有国家有如斯般大的监狱。

这是救国。掀开来的潘多拉盒子有诸多鬼怪,唯一剩下来的就是:希望。

我就是对马来西亚有希望。

04 十月 2007,笔于 巴塞罗那。
顽童旅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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