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科學頑童狂想曲: 從文化多元回到馬來西亞族

科學頑童狂想曲

這裡收集的都是我在佳禮中文論壇或其他地方寫下的一些東西。

13 八月, 2006

從文化多元回到馬來西亞族

putera-amcja 曾在 1947 年通過人民憲法 (people constitution),裡頭有承認馬來亞人(malayan)為成立馬來亞的特性. 我認為,這和李光耀提出的 '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 malaysian malaysia' 和 馬哈迪在 2020 宏願提到第一個挑戰不謀而合(馬來西亞族 - bangsa malaysia 的融合).我對這個'國族'的詮釋是,它是一個擁有土壤主權,絕對掌握政治經濟自主權;不以宗教,族群,膚色,語言,血源分彼此而融合成的共同意識.

就我所知,我們的聯邦憲法並非沒有保障其他族群自由維護個別文化及傳統習俗的權益,只是執政黨奉行的是以馬來文化為主導的退步政策. 我不相信族群文化有誰比誰優良的說法.我想表達的是,在需要強調維護一個所謂'國族'的多元族群社會,文化包容是必要的.對一個缺乏共同意識的多元社會, 互相的不諒解,換來的是社會不穩定及最終的分裂.1964 年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分家, 或許是我們可以用以驗證此說法的例子.

我覺得建立一個所謂馬來西亞國族,在文化包容的前提下,不該有'失去自我族群文化'的說法.接納非我族群文化,因交流而互相了解,是免卻衝突的根本.馬來西亞子民慣性選擇不談這些事物,我想是我們為族群關係破冰最難克服的心理掙扎.

要維護自我文化或融入他族文化是很個人的事. 舉個例子,華人要不要 masuk islam 是自由的.當然要先排除不良動機(如為了得到土著特權).同樣的, 馬來人是否能信奉基督教,佛教,也應該是有個人選擇權的.不懂是政客刻意扭曲馬來西亞聯邦憲法,還是憲法先天性不良所致,現實中的馬來西亞子民面對著政府 強制融合各族文化國策,似乎難有翻盤的局面.樂觀一點,我想還是要回到 Hisamuddin Rais 說的 '以人道主義看待事物'吧..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55260


最後,沒有長期在其他國家生活的經歷,我想我們很難去判斷網路針對個別國家文化融合程度的真 偽.不同國家抱以不同態度面對族群融合,認同者的執行方式也有所不同.馬來西亞當然是我們了解的.從資料上看來,馬來西亞不比其他國家樂觀應該是正確的. 我認同,文化多元是想像的共同體,不過執行上仍然是可能的. 民主意識成熟的先進國正在驗證文化多元,在摸索其真正該有的性質.若以造福人群為本,馬來西亞子民豈能落人後頭?

因有人對'人性本善'說法深深著迷,自然對'文化多元'有期待吧.

0 Comments:

发表评论

<< Home